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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财预〔2018〕138号
博乐市财政局、精河县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增2018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新财预〔2018〕185号),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九次常委会议批准研究,现调增你县市2018年专项债务限额 亿元,主要是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你县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对上述调增的专项债务限额,请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附件:自治州2018年专项债务限额调增情况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8年12月31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8年12月31日印发
上一条:博州2018年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情况及2019年实施计划 下一条:关于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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