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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财会〔2019〕4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
租赁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州直有关企业: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新财会〔201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州财政局会计科。
联 系电 话:0909-2311808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21号——租赁> 的通知》(新财会〔2019〕5
号)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2月10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2月10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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