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财会〔2019〕7号
关于编制2018年度博州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报告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州直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掌握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8〕11号)要求,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通知》(新财会〔2015〕5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为确保编报信息真实可用,提高编报质量,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要求
㈠ 各县(市)、各单位要提高对内部控制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等工作。各县(市)、州本级各单位于2019年3月15日—3月20日期间将审核汇总报告报至博州财政局会计科。
㈡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准确编制和报送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按时报送内部控制报告。各县(市)要加大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力度,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报告质量。同时要统筹协调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确保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
㈢ 各县(市)财政局负责本县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及汇总工作。同时组织开展报告审核工作,抽取一定比例内控报告实地调研检查,挖掘内控建设优秀案例、同时找出内控建设存在问题,按时保质完成工作并上报的同时,形成对实际工作有借鉴作用的工作报告,全面反映本县市内控建设现状,2019年以报告为基础针对内控建设薄弱环节开展内控工作。
㈣ 各单位具体开展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工作,认真梳理单位内部预决算数据、全年开展政府采购、单位资产管理、合同订立、建设项目开展等经济业务,实事求是填报本单位内控报告。对特殊事项进行编报说明。按时报送单位内控报告。
㈤ 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采取纸质和电子版同时上报方式。其中:纸质版报告为各县市、单位汇总的内部控制报告,报告应当由各县市、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汇总单位公章。电子版报告包括填报软件导出的.jio格式文件,内容包括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和纳入汇总范围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
二、建立追责机制
㈠ 各县(市)财政局、各单位未按时报送编制报告的,将向所在县市、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通报,作为该县市、该单位高级会计师评审、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和集中培训的审核条件之一,在自治区会计人员诚信系统做扣分处理,记入档案中。
㈡ 各县(市)财政局、各单位报送质量不高、数据不真实的,将作为2019年内控报告检查重点单位,向所在县市、单位主要领导通报,作为该地区、该部门高级会计师评审、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和集中培训的审核条件之一,在自治区会计人员诚信系统做扣分处理,记入档案中。
三、其他事项
㈠ 编报范围。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范围涵盖全州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即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包括纳入和未纳入预决算报告编制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但不包括纳入预决算报告编制范围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㈡ 填报软件。内控报告电子版要求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软件导出的.jio格式报告文件。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及编制手册、教学视频等在自治区财政厅官方网站http://www.xjcz.gov.cn下载。
㈢ 检查监督
自治州财政局将根据各单位、各县市报告审核情况,抽取一定比例的部门单位,对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内部控制报告填报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进行检查评比。检查结果将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2月21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