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财预〔2019〕30号
博州2019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自治区财政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30号)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度自治区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9〕21号)文件要求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博州已将全州所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纳入全过程绩效管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排部署
㈠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博州财政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州本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工作。安排专门人员负责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工作,结合我州实际研究制定自治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计划,明确分步工作目标和阶段计划,做到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㈡ 加强制度建设。根据自治区工作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自治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自治州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州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关于开展2019年度自治州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制度。
㈢ 强化宣传培训。通过视频培训的形式,对各县市、各单位财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等800余人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对主要任务、工作要求、管理制度等讲解,使他们进一步树牢绩效观念,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绩效管理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㈠ 整体绩效单位全覆盖。2019年,博州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自治区部门单位整体支出》(新财预〔2019〕21号)工作要求,在全州两县两市及州本级全面实施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预算单位共计559个,覆盖率100%。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年初预算资金44.62亿元,资金覆盖率100%。
㈡ 设置整体绩效目标。全州各级部门单位根据2019年部门预算,结合部门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月底前报对口业务科室审核。重点审核绩效目标申报的合理性、方案实施可行性,指标设置的明确性、相关性、可衡量性,预算合理性等。全州各级部门单位预计3月20日前完成整体绩效目标申报工作。
㈢ 积极引入第三方中介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财政部、财政厅构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及引入第三方评价的要求,我州积极与第三方中介机构接触,计划通过引入中介机构来推动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快速、有效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㈠ 实施整体绩效监控。要求全州各级部门单位以2019年6月底为节点,对本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进行监控,填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监控情况表》,撰写《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监控报告》,于2019年7月20日前报对口业务科室。由业务科室对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监控报告进行审核。
㈡ 开展整体绩效自评。自治州各级部门单位在开展2019年度部门决算工作前,对本部门单位2019年度整体绩效进行自评,撰写《博州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㈢ 建立报告制度。各县(市)财政部门应于每个阶段工作任务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总结情况报自治州财政局。
四、存在问题
㈠ 各预算单位作为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对绩效预算认识不够充分,绩效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业务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㈡ 预算绩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不尽完善,还需进一步细——部分项目设置的绩效指标与项目实际脱节,对后期绩效监控及评价造成影响。
五、工作建议
㈠ 加强人员培训。加强对州、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推动绩效工作全面发展。
㈡ 加强业务指导。建议自治区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目标的制定、整体绩效监控、整体绩效自评的指导力度。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2月20日
抄送:本局领导。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