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稿信息
博州财政信息
第90期
博州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
博州财政局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博州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大扶贫格局,进一步理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体系,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扶贫资金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管理水平。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一是强化扶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管理。要求各县市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扶贫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挤占和滞留资金,不得变更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并按月通报资金支出进度。
二是强化项目资金实施管理。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履行资金管理职责,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进度、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资金及项目效益,做好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评价。
二、明确要求,加强监管
一是强化扶贫专项资金拨付管理。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乡财县管乡用”制度规定和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的项目按照相关法规制度实施。项目实施后,严格按照《自治州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拨付和使用资金,确保扶贫资金运行高效。
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力度。督促各县市财政、项目主管部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防止资金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是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落实“两个一律”公开要求(自治区、地州、县市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在博州政府网开设扶贫资金公示专栏,把扶贫资金的总量、分配结果、使用方向和使用单位等情况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扶贫办 供稿)
联系电话:2317018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州政办信息科。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