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稿信息
博州财政信息
第91期
博州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
博州2019年1—4月四项措施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2019年,博州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2019年以来,无新增违规隐性债务,确保了自治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坚持“谁的孩子谁抱走”,严格按照《隐性债务化解方案》要求,积极努力化解到期偿还的隐性债务,通过广泛培植财源、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财务管理、债权债务置换、依法处置闲置资产及加大收回债权力度等增收节支方面的措施筹集资金,有计划、分步骤地安排偿债专项资金消化隐性债务。
二是规范举借债务管理。严格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通过转贷自治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除外债外,不存在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不存在承诺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融资承担偿债责任。严格规范政府债务预算管理,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三是严格管理和使用新增债券。截止4月末,已转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9亿元。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相关政策、制度,管好、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不存在闲置、浪费,更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
四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实施问责,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穿透监管,建立地方政府终身问责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
(博州财政局部门预算审核中心 供稿)
联系电话:231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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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州政办信息科。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5月1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