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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持之以恒抓好就业工作,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认真谋划实施地方“十四五”促进就业专项规划,确保我州就业形势的总体稳定。2021年博州财政下达就业补助资金5507.8万元。
此次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就业创业支出。
审核人:毛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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