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汪涛 答复类别:B类
阿曼克利德·加尔别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编制乡村规划助力乡村振兴 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加快推进有需求的村庄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
一、统筹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我州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决策部署,印发了《自治州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博州政办发〔2019〕38号)、《关于开展自治州乡村振兴12个重点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博州自然资发〔2022〕30号),加强对村庄规划的统筹领导,明确了县域统筹村庄规划建设,乡镇(场)为编制主体,提升各级人民政府对村庄规划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村庄规划编制目标任务,对2023年有需求有条件的村庄全面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我局抓紧推进《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和各县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博州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已进入各级政府申报环节,为做好村庄规划提供了上位规划保障和相应技术服务指导。截至目前,今年19个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稳步开展,均已完成基础数据收集等前期调研工作,铁日木布拉格村、乌图布拉格村、巴亚尔布拉格村、八家户农场牧业四队等重点示范村已形成规划初步成果。
二、强调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第二十四条“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坚持县域统筹,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工作要求,我州于2023年2月印发了《关于推进乡镇场国土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23〕12号),进一步强调加快推进聚集提升类、特色保护类等有建设需求的村庄(如重点村、示范村、抵边村等)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暂不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要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做好安排,明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村庄建设管控要求,进行用地审批和乡村规划许可。
三、严格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规范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2022年修订版)》要求,各县市根据乡村建设实际需求,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和入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村庄现状发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发展需求,整理分析村庄现状基础,预判村庄发展方向。以“三调”成果为基础,结合村域特色,充分利用村庄自然禀赋和文化要素,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优化村庄布局,统筹安排村域空间需求。落实“村民参与,共编共建”,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在村内公示30日,并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上一级政府审批,推进村民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全过程监督。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农业农村局,加强调研总结和宣传推广,督促指导各县市编制好“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支撑村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各类建设需求。
审核人:刘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