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养老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州住建局向社会公开打击整治商品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的举报内容及举报方式:
一、举报内容
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即:
1.老年社区——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的非法集资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
2.养老公寓——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以投资养保险项目、投资开办养老院、购买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售后定期点、高额分红等方式,涉嫌诱骗中年人参与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3.养老基地、养老山庄——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的非法集资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二、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
㈠ 举报电话:
博州住建局:2319328
博乐市住建局:2281395
阿拉山口市住建局:6992251
精河县住建局:7639609
温泉县住建局:8222360
㈡举报邮箱:
bzzjjfgk2022@163.com
特此公告!
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6日
审核人: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