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刘 庆 答复类别:B类
杭洪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贝林哈日莫墩乡接通天然气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天然气作为一种安全、环保、经济、便捷的能源,广泛应用于百姓的生活,深受广大用户的喜爱。提高天然气的通达和入户率,对改善居民生活质量、降低用能成本具有重大意义。您的建议密切关乎民生,惠及群众,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对人民群众利益的关心。
一、工作开展情况
接到建议后,州住建局十分重视,函请博乐市人民政府提出会办意见,经博乐市住建局与新疆新捷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城市燃气分公司就气化事宜进行实地调研,确定以“政府支持、企业建设、用户配合”模式逐步完成乡镇(场)气化工作。
二、计划采取的措施
一是制定印发《自治州燃气发展“十四五”规划》(博州建发〔2022〕7号),加快天然气入户工程建设,“十四五”期间对精河县高速公路加气站进行改造,逐步完成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精河县托里镇等乡镇(场)居民气化工作,同时指导各县(市)加强对燃气设施、输配管网等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博乐市计划将贝林哈日莫墩乡气化项目纳入申请专项债投资政府配套项目,建设81团加气站至贝林哈日莫墩乡10余公里燃气管线,解决贝林哈日莫墩乡气源供应问题。建成后由贝林哈日莫墩乡居民缴纳天然气入户费,新捷燃气公司负责后续天然气运行、维护,承担气价倒挂及后期长期人员投入及运营管理费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联系人:何军 电话:2319360
(此件公开发布)
审核人: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