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杨志强 答复类别:A类
王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公路管护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在自治州党委、政府以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关心支持下,博州交通运输事业迎来了历史上最好、最快的发展时期。累计完成投资106亿元,是“十二五”的5倍之多,实施公路建设项目2100公里,构建起以G30、G219、G3018、S304等国省道路为干线的“三横四纵一环七联”的路网格局。
截至2021年底,全州公路总里程6736公里(含兵团2420公里)。按行政等级分:高速2条300公里,国道2条,140公里,省道11条,549公里,农村公路5747公里(县道908公里,乡道2577公里,村道1964公里,专用道路298公里。对标对表新疆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实现“县县通高速(高等级)”,以首府博乐市为中心,县县1小时通达,乡镇通三级路100%,所有农村公路通硬化路100%,工业园区、4A级以上景区均实现高速(一级)以上通达,带动了口岸经济和县域经济互通发展,实现了“进出州快起来,州内环起来”,有力有效支撑了博州“团结稳州、生态立州、旅游兴州、口岸强州”四大战略的实施。
在交通基础设施推进建设的同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的“四好农村路”要求,我州农村公路建设还存在重建轻养的现象。近两年,在健全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体制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上新台阶上,我们也做了一定工作。一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立足博州路网实际,自治州人民政府于2021年2月3日印发《关于印发自治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21〕3号)。二是推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落实,压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推动“路长制”工作落地生效,2021年11月12日,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已将《博州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下发至各县市人民政府。三是推进国家级、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目前,温泉县已成功创建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精河县自2021年起启动自治区级创建,力争2022年创建成功。温泉县自2022年起启动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
针对您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本着保护各族群众出行安全,特别关注和关心的冬季除雪保畅通事宜,博州交通运输局党组也高度重视,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沟通各养护主体及县市政府,下发有关会议纪要、函件等方式,明确各主体在职责范围内的道路清雪保畅工作落实,确保交通运输系统道路安全。但在该项工作开展中,依然存在的县乡道除雪不及时、机械设备人力等不足、有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我们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全力做好推进落实:
一是明确交通系统各单位有关道路清雪保畅通等交通安全的职责范围。继续落实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自治州交通运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纪要精神,结合每年项目建设实际,按照国道、省道、PPP项目、县乡道等划分主体,每年10月底前,做好有关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责任明确落实。
二是加大除雪机械设备的购买及养护场站的建设。今年,博州交通运输局结合机场大道PPP项目完工通车、收费运营实际,计划增加购买除雪保畅通机械设备。同时,发挥行业指导部门责任,要求各县市结合实际,增加养护的设备购置。博乐市交通运输局计划年内开工建设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三是争取落实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中期调整。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21〕3号)要求,以正式文件致函至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争取落实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中期调整。
四是积极推进政企合作,采取与博乐市本地秋林公司等机械设备租赁企业合作方式,推进冬季除雪及时保障。
联系人:肖春 电话:0909-7688269
审核人:杨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