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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杨志强 答复类别:A类
叶尔兰·赛力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乡村(博乐市阿热勒托海牧场托布里哈提村、托依里村及克孜里加尔村)开通公交车解决村民出行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托布里哈提村:阳光公交在早、晚上下学时段绕行通过托布里哈提村,收费标准为1.5元一次,村民表示对该方案十分认可。
2.托依里村及克孜里加尔村:托依里村及克孜里加尔村为抵边村,地理位置较为偏远,不符合公交通行条件,2019年年底,结合乡村振兴工作,我州抵边村通客车任务已由博州客运公司及博乐市运民公司以电话预约的接送方式完成。
衷心感谢您对我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姜星星 电话:7688927
审核人:杨志强
上一条:对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下一条:对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8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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