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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杨志强 答复类别:A类
宾·巴登其其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红山嘴至大海子、叶门京、乌图京、东都京、多拉克岭、硕布格叶肯、阿恰力、三台林场、赛里木湖旅游道路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三台林场、赛里木湖旅游道路,2021年已修建通车。叶门京、乌图京等几条牧道经精河县交通运输局养护,道路具备通车条件。
二、今年州交通运输局已将托托镇至红山嘴道路项目列入建设计划,项目全长17.896公里,目前已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三、红山嘴至大海子道路经线路勘察,位于山岭重丘区,概算费用较高,投资效益不明显,经多次论证,该项目暂不具备实施条件。待条件成熟后再启动实施。
联系人:肖春 电话:0909-7688269
审核人:杨志强
上一条: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下一条: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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