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杨志强 答复类别:A类
王清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公路管护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在自治州党委、政府以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关心支持下,博州交通运输事业迎来了历史上最好、最快的发展时期。累计完成投资106亿元,是“十二五”的5倍之多,实施公路建设项目2100公里,构建起以G30、G219、G3018、S304等国省道路为干线的“三横四纵一环七联”的路网格局。
截至2021年底,全州公路总里程6736公里(含兵团2420公里)。按行政等级分:高速2条300公里,国道2条,140公里,省道11条,549公里,农村公路5747公里(县道908公里,乡道2577公里,村道1964公里,专用道路298公里。对标对表新疆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实现“县县通高速(高等级)”,以首府博乐市为中心,县县1小时通达,乡镇通三级路100%,所有农村公路通硬化路100%,工业园区、4A级以上景区均实现高速(一级)以上通达,带动了口岸经济和县域经济互通发展,实现了“进出州快起来,州内环起来”,有力有效支撑了博州“团结稳州、生态立州、旅游兴州、口岸强州”四大战略的实施。
在交通基础设施推进建设的同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的“四好农村路”要求,我州农村公路建设还存在重建轻养的现象。近两年,在健全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体制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上新台阶上,我们也做了一定工作。一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立足博州路网实际,自治州人民政府于2021年2月3日印发《关于印发自治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21〕3号)。二是推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落实,压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推动“路长制”工作落地生效,2021年11月12日,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已将《博州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下发至各县市人民政府。三是推进国家级、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
目前,温泉县已成功创建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精河县自2021年起启动自治区级创建,力争2022年创建成功。下一步温泉县2022年起启动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
联系人:肖春 电话:0909-7688269
审核人:杨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