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全州水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保护,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州2021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评分方案的通知》(博州水考字〔2021〕1号)文件要求,年终考核成绩与日常工作绩效考核相结合,全年总分100分,每季度25分。根据各县市第三季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落实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方面
㈠开展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报告编制(博乐、温泉、精河1分,阿拉山口2分)
各县市已编制报告并上报。
得分情况:博乐市1分,温泉县1分,精河县1分,阿拉山口市2分。
㈠取水许可证到期延续工作(博乐、温泉、精河2分,阿拉山口无任务)
除阿拉山口市无取水口不涉及换发取水许可证,其余县市均完成电子证照的转换。
得分情况:博乐市2分,温泉县2分,精河县2分。
㈢取用水专项整治整改提升行动(博乐、温泉、精河5分,阿拉山口无任务)
博乐市、温泉县、精河县均完成电子证照转换工作,但还未发放电子证照;精河县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一级取水口问题,还未整改。
得分情况:博乐市3.75分,温泉县3.75分,精河县2.5分。
㈣一级取水口水量上报工作(博乐、温泉、精河3.5分,阿拉山口4.5分)
各县市第三季度均按时上报一级取水口数量。
得分情况:博乐市3.5分,温泉县3.5分,精河县3.5分,阿拉山口市4.5分。
二、地下水管理及超采区治理
㈠取水口在线计量设施安装(博乐、温泉、精河1分,阿拉山口2.5分)
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均已实现地表水、地下水计量设施全覆盖,阿拉山口市备用井未完成计量设施全覆盖。
得分情况:博乐市1分,温泉县1分,精河县1分,阿拉山口市0分。
㈡退地减水(博乐、温泉、精河2分,阿拉山口无任务)
博乐市2021年退地任务0.2万亩,已完成0.22万亩退减地块;温泉县2021年退地任务0.3万亩,已完成0.31万亩退减地块;精河县2021年退地任务1万亩,已完成0.96万亩退减地块。
得分情况:博乐市2分,温泉县2分,精河县1.9分。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
㈠全面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博乐、精河、温泉2.5分,阿拉山口1.5分)
博乐市、阿拉山口市已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验收,精河县、温泉县已启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完成70%创建工作,还未提交验收申请材料。
得分情况:博乐市2.5分,温泉县1.8分,精河县1.8分,阿拉山口市1.5分。
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博乐、温泉、精河2.5分,阿拉山口4分)
精河县应编制企业水平衡测试报告12个,实际编制9个;温泉县应编制企业水平衡测试报告3个,实际编制3个;博乐市应编制企业水平衡测试报告22个,实际编制3个;阿拉山口应编制企业水平衡测试报告5个,实际编制0个。
得分情况:博乐市0.34分,温泉县2.5分,精河县1.88分,阿拉山口市0分。
㈢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博乐、温泉、精河1.5分,阿拉山口2.5分)
2021年第二季度各县市均未开展合同节水型学校(医院)工作。
得分情况:博乐市0分,温泉县0分,精河县0分,阿拉山口市0分。
四、水利信息化建设(博乐、温泉、精河2分,阿拉山口4分)
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按照水利厅要求已开展水利信息化数据推送工作,博乐市地下水一级取水口1313个,推送数据1243个,推送率94.7%;温泉县地下水一级取水口95个,地表水一级取水口15个,共推送数据103个,完成率93.6%;精河县地下水一级取水口986个,地表水一级取水口15个,共推送数据631个,推送率63.0%;阿拉山口4眼备用机电井数据还未推送至州水利局,完成率0%。
得分情况:博乐市1.89分,温泉县1.87分,精河县1.26分,阿拉山口市0分。
五、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博乐、温泉、精河2分,阿拉山口4分)
㈠8月精河县、博乐市地下水下降严重受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
㈡博乐市未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在博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中公开新增机电井三眼,严重违反了《关于印发自治州井电双控取用地下水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
㈢精河县在《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自治区地下水位变化情况的通报》中因地下水位下降严重受到通报。
㈣博乐市积极推进并协助精河县、温泉县开展电子证照转换工作。
得分情况:博乐市1.5分,温泉县2分,精河县1分,阿拉山口市4分。
六、得分情况汇总
对于同一项业务,部分县市无任务的已将分值均摊到其他业务。
最终得分:博乐市19.48分,温泉县20.8分,精河县18.46分,阿拉山口市12分。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