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关于公布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通知

2022年01月28日 16:00  

各县市水利局、各取用水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通知》(新水办〔2021〕341号)、《关于加强自治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博州水利字〔2022〕7号)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用水情况,确定博乐市赛里木酒业酿造有限公司等17个单位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附件1),现将名录予以公布,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取用水情况将纳入对县(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范畴。

二、各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取水、用水、排水,建立健全用水管理制度,强化节水意识,加大节水技术改造,提高用水效率。

三、各县市水利局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和用水计划管理制度,落实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日常监管。

附件: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2022年1月28日

附件

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博乐市赛里木酒业酿造有限公司

自治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

2

新疆新赛精纺有限公司

3

新疆博圣酒业酿造有限责任公司

4

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

5

博州人民医院

6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7

新疆金盛汇化工有限公司

8

新疆亨一轮化工有限公司

9

精河县旭和铸造有限公司

10

温州大酒店

11

锦江酒店

12

中粮屯河博州糖业有限公司

自治州重点监控用水单位

13

博乐市华通混凝土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14

博乐市莹雪碳酸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15

温泉县灵泉旅游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16

精河县驿友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7

阿拉山口盛博贸易有限公司

审核人:李鸣豹

上一条:关于对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抽查情况的通报
下一条:关于举办2022年度水库运行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关闭

扫一扫,用手机查看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中国政府网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
    阿拉山口市
    精河县
    温泉县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信用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