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水利局、各取用水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通知》(新水办〔2021〕341号)、《关于加强自治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博州水利字〔2022〕7号)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用水情况,确定博乐市赛里木酒业酿造有限公司等17个单位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附件1),现将名录予以公布,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取用水情况将纳入对县(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范畴。
二、各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取水、用水、排水,建立健全用水管理制度,强化节水意识,加大节水技术改造,提高用水效率。
三、各县市水利局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和用水计划管理制度,落实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日常监管。
附件: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2022年1月28日
附件
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博乐市赛里木酒业酿造有限公司 |
自治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 |
2 |
新疆新赛精纺有限公司 |
3 |
新疆博圣酒业酿造有限责任公司 |
4 |
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 |
5 |
博州人民医院 |
6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7 |
新疆金盛汇化工有限公司 |
8 |
新疆亨一轮化工有限公司 |
9 |
精河县旭和铸造有限公司 |
10 |
温州大酒店 |
11 |
锦江酒店 |
12 |
中粮屯河博州糖业有限公司 |
自治州重点监控用水单位 |
13 |
博乐市华通混凝土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14 |
博乐市莹雪碳酸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15 |
温泉县灵泉旅游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16 |
精河县驿友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7 |
阿拉山口盛博贸易有限公司 |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