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水利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扎实开展各项法治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进一步提高全州水法律法规意识、水资源节约意识以及水生态保护意识,助推水利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二十大的召开,特制定我州水利系统2022年水法律法规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践行“依法治疆”,提高法治宣传效果,在全社会涉水活动中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目标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贯彻国家、自治区水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国家节水行动、河湖长制、水资源保护、水土资源保护、河湖生态修复和水行政执法监管等主题开展宣传。按照“法律六进”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不断扩大宣传范围,注重宣传效果,使“依法治水”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自治州人水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安排
㈠围绕重点时段做好宣传。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全方位抓好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主题横幅、设立水法律法规咨询台、赠送水法律法规读本、在重要地段摆放图文结合的宣传版面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在社会上掀起宣传热潮,切实推进水法律法规知识入脑入心,落地见效。
㈡围绕法律“六进”要求做好宣传。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进乡村、进社区等普法宣传活动,依托村“两委”抓好农牧民夜校、国旗下的宣讲等面向基层群众的宣传,利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积极开展“我与亲戚学水法”活动,使水法律法规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㈢围绕水行政执法工作做好宣传。不断加大水行政执法和管理中,水利部门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严格执法的良好形象;河道整治、采砂违法专项整治等活动成效的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推进在执法中宣传、宣传中执法。
㈣围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做好宣传。充分利用“法宣在线”平台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学法考法,并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学专家开展专题讲座,解读水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重点内容。继续实行“每日学法”活动,营造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浓厚的学法氛围。
㈤围绕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各县市水利局、直属各单位要加大与博州电视台、博尔塔拉报及各地融媒体的合作,利用“997说法时间”、“法治博州”等各级各类传播平台通过现场直播、发布推文、专题页面、公益广告、动漫、微视频等形式,集中推送水法律法规宣传资讯,拓宽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渠道,提升宣传报道水平。
四、时间安排
㈠启动时间(2—3月)。各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的制定本单位推进计划,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推进计划于2022年3月1日前报州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
㈡推进阶段(3—10月)。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当地主流媒体和“三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集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及时将宣传信息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报州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
㈢总结阶段(11—12月)。各单位对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进行总结,于2022年11月15日前报州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
五、工作要求
㈠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要紧密围绕党中央“依法治疆”总方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认识水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重大意义,把加强水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水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㈡措施得力,注重实效。从水利工作实际出发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既要大张旗鼓、轰轰烈烈,更要注重实效,充分利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采用灵活多样的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组织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感染力,营造良好的水法律法规宣传环境。
㈢加大支持,强化保障。要把水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作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落实水利宣传经费保障制度,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通过专题宣传等形式,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水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