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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度自治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2022年度自治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考核工作方案〉〈2022年度自治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方案〉的函》(博州水利函〔2022〕164号)要求,自治州三项工作考核小组对各县市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自治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良好:温泉县、阿拉山口市。
合格:博乐市、精河县。
二、自治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考核结果
优秀:精河县。
良好:博乐市、阿拉山口市、温泉县。
三、自治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结果
优秀: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
良好:阿拉山口市。
2023年2月21日
审核人:李鸣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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