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营造全社会了解河湖、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制定了自治州2023年河(湖)长制宣传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2月24日
自治州2023年河(湖)长制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全州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全社会了解河湖、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保护州内河湖流域良好水生态环境,结合实际,制定自治州2023年河(湖)长制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落实党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广泛宣传我州河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增进公众对河(湖)长制工作的了解,增强公众参与、支持与监督河湖管理的责任意识,筑牢河湖生态屏障,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
二、宣传内容
㈠宣传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总体部署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宣传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谋划的理念思路;宣传积极构建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体系,全面推进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域岸线清理整治、水环境污染防治的重要决策部署。重点加强对河湖水库塑料垃圾污染治理、河湖“清四乱”工作的宣传报道。
㈡宣传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工作成效。宣传推行河(湖)长制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尤其是责任落实、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宣传出台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工作措施,制定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的方案措施和长效机制;宣传实行河(湖)长制后,在保护水资源、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效;宣传提倡全民参与,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公众河湖保护意识,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的巨大变化。
㈢宣传河(湖)管理保护典型人物事迹及示范引领作用。宣传河(湖)长制工作中的好案例、好故事、好人物。重点宣传中央或自治区、自治州优秀河长的先进事迹。宣传报道事迹突出的基层河长和河湖管理保护志愿者的日常工作,由小及大,以点带面。
㈣宣传涉河(湖)问题社会监督、举报方式途径。加强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河(湖)长制监督管理,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宣传水利部12314监督服务平台、各地监督举报电话、邮箱、信箱等,促进涉河(湖)投诉举报问题及时高效处理,切实保障群众权益,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三、活动安排
㈠组织开展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结合“三八”妇女节,组织广大妇女同志开展志愿巡河活动,展现广大妇女同志时代风采和精神风貌,营造浓郁的节日气氛,让广大妇女同志成为保护河湖的传播者、实践者、示范者,共同营造全民节水、惜水、亲水的良好氛围。
牵头科室:自治州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配合单位:自治州妇女联合会
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㈡开展河(湖)长制宣传进校园活动。将河湖长制宣传工作延伸到学校,征集优秀绘画,编撰和发放河湖保护科普资料,开展河湖保护科普教育或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和青少年从小养成保护河湖的良好习惯,成为爱护水环境的倡导者和先行者。
牵头科室:自治州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配合单位:自治州教育局、各县市河湖办
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㈢开展“河小青”巡河护河活动。结合“五四”青年节,组织各县市河长办、“河小青”志愿者服务队等对辖区内主要河段等开展巡河护河实践行动,检查河道保洁、沿线卫生、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等,捡拾或打捞河上的漂浮物与丢弃的生活垃圾,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河湖治理新格局,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河(湖)长制的良好氛围和“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水生态环境。
牵头科室:自治州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配合单位:自治州、各县市团委,各县市河湖办
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㈣开展河(湖)长制进村队、进社区活动。深入村队、社区宣讲河(湖)长制工作中的好案例、好故事、好人物,发放河(湖)长制文化书籍、报刊、宣传册等。采取农牧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和途径开展宣传,引导农牧民群众知晓、关心、支持和监督河(湖)长制工作,提升基层社区干部爱河护河意识,营造基层群众共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良好氛围。
牵头科室:自治州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配合单位:各县市河湖办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㈤开展讲述“我和母亲河的故事”主题宣传活动。博尔塔拉河是全州人民的“母亲河”,采取征文、短视频等形式,组织普通群众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母亲河”生态的今昔对比;组织各级干部群众讲述多年来的治水成果和治水故事,展现“母亲河”的历史变迁、生态变化及推行河(湖)长制取得的巨大成效,唤起广大市民爱护、保护“母亲河”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号召全社会共同加入保护“母亲河”的行动中来。
牵头科室:自治州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配合单位: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各县市河湖办
完成时限:7月31日前
㈥开展“跟着河长去巡河”主题活动。通过记录基层河湖长巡河湖工作的一天、亲述巡河湖故事等方式,对基层河湖长在巡河湖过程中的典型事例进行深度报道,推广基层在推行河湖长制中的经验和管理模式,促进各级河湖长互学互鉴,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牵头科室:自治州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配合单位: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各县市、乡镇河湖办
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㈦开展“兵地融合、共建美丽幸福河湖”交流座谈活动。坚持兵地“一盘棋”思想,强化协调联动,以共同治理好兵地辖区内的河湖为目标开展交流座谈活动,共同交流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的经验、做法,探讨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提出解决措施,为共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助力。
牵头科室:自治州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配合单位:第五师双河市水利局、各县市水利局
完成时限:9月30日前
㈧开展“河湖知识我知道”知识竞赛活动。组织以“践行河长制,保护母亲河”为主题的知识竞赛,组织各级河湖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答题。通过竞赛,深入宣传河(湖)长制相关法规和河湖保护知识,提升各族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积极参与河湖治理。
牵头科室:自治州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配合单位:各县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㈨其他活动。一是开展“逐梦幸福河湖”主题实践活动;二是征集“守护幸福河湖”优秀短视频作品;三是开展寻找“最美家乡河”活动。(具体活动方案以自治区、自治州通知为准)
牵头科室:自治州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配合单位:各县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四、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河长办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精心组织实施。
㈡统筹策划,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抖音、微信公众号、电视等媒体平台,深入宣传报道河(湖)长制工作宣传活动,做到广泛开展,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㈢深入基层,服务群众。通过活动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在活动开展的同时要做好意见征集、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