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铁路建设指挥部:
你部《关于申请审查兰新铁路精河至阿拉山口段增建二线站前S1标段涉河建设方案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工程的涉河建设方案。本工程位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境内东北部,线路全长74.695公里,本段线路在DK2417+945、DK2418+800、DK2422+860、DK2423+550处四次跨越萨拉尔布拉克苏河两条分支,在跨越处设置3孔6.0m钢筋混凝土框架箱涵,基础深度1.25米(泄床)、0.38米(涵身),单孔涵身净宽6米,净高5.3米,设计流量38.6m³/s,设计洪峰流量为Q100=38.6m³/s。
二、萨拉尔布拉克苏河下游地表径流量约0.10~0.30m³/s之间不等,水量不稳定,冬季流量更小,目前阿拉山口市未对萨拉尔布拉克苏河地表径流进行开发利用,萨拉尔布拉克苏河上没有任何工业生产、农业灌溉、生活饮用、生态环境等供水工程。本处线路工程涉河的四处涵洞只有DK2423+550处常有水流,且水量不大,过水面宽度约为50公分,剩余3处涉河涵洞均处于常年干涸状态。依据本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仅需在DK2423+550处涵洞处进行引水施工,施工时在河道上游桥址施工范围设置一道土围堰,防止施工期洪水对施工区域的冲刷。根据建设项目的施工平面布置、施工组织及工期安排,建设单位应选在枯水季节进行施工,以避免影响防汛抢险及防汛设施的安全运行。
三、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应妥善维护好堤防、护坡等防洪工程设施,如有损毁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同时,严禁向河道内倾倒或任意堆放弃土弃渣,并及时清除处理施工期间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临时施工设施、施工垃圾。
四、工程运行维护期间,要加强建设项目所在河段安全监测,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统一指挥和防汛调度,如发现影响防洪安全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防洪安全。
五、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通知我局参加工程涉河项目竣工验收并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如对经批准的桥梁工程涉河建设方案作较大调整,应重新履行审查手续。
此复。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