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水利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州中小河流治理成效、改进治理模式,高质量推进新阶段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圆满完成2023年各项工作任务,按照自治区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中小河流改变治理模式的开篇之年。中小河流治理是直接惠及当地人民群众的公益性工程,目前全州18条中小河流依然存在防洪薄弱环节,治理任务仍然艰巨。各县(市)水利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技术水平,以“拉满弓、上满弦”的姿态,全力以赴推动2023年中小河流治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工作职责
中小河流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2022年实施治理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未落实,部分未完成年度建设任务。2023年度项目申报部分逐河治理方案治理必要性不充分、前后逻辑不通、与项目申报数据不符。
各县市水利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加快工作落实。要将中小河流治理纳入政府民生实事清单,积极协调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筹措项目配套资金,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发挥主体责任,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准备和建设进度,加快逐河治理方案编制。要将已批复下达的中小河流治理任务作为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积极做好其他河流逐河治理方案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报审工作。
三、保证工作质量,落实工作任务
㈠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根据《〈新疆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方案》(新水办〔2022〕229号)要求,4月3日前各县市要完成区域内逐河治理方案审核,并以正式文件报州水利局审核。
㈡加快项目前期,做好项目储备。申报国家中小河流治理资金的项目,要满足逐河治理方案已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代可研)已批复等条件。逐河治理方案已通过审核的中小河流,要全力加快项目前期报审工作,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工程造价,储备一批前期已批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为争取年度中央资金支持奠定坚实基础。
㈢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2022年已完工的项目要做好项目自验及终验工作,要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2023年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要按照承诺函及时落实配套资金,切实做好项目建设,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安排专人定期梳理进展并填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信息系统,多措并举全力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㈣积极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水利局要主动指导、强化服务,及时梳理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讨论提出解决方案,针对重、难点问题要逐级汇报,全力解决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产生的制约因素,保质保量按时完成2023年度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任务。
2023年3月29日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