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水利局:
为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强化地下水监测数据成果监测与分析,确保地下水开采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实现2023年全州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4.5亿立方米以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复核地下水取水工程名录
各县市水利局要根据前期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取水口摸排成果及超采区农业灌溉机电井执行“减二更一”等相关政策要求,对辖区内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名录进行详细的复核与更新。建立健全生产生活井、备用井、河道1公里范围内机电井、微咸水井等地下水取水工程名录,确保辖区内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信息真实、准确,保障地下水开采应统尽统。6月25日前在已建信息化系统中完成名录的更新工作,并将更新名录报至州水利局。
二、加快地下水监测计量设施维护
计量设施精确计量是准确统计辖区内用水情况的重要前提,各县市水利局要加快推进取水口计量设施的更新维护与安装工作,完善取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对已安装在线监测计量设备的,要定期组织第三方运维单位复核监测数据推送成果,提高取水口监测数据到报率和准确率。对未安装计量设施的,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向取水户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加快推进安装进度。州水利局将对照各县市地下水取水工程名录及信息化监测成果,对报送水量进行对比分析,机电井数据到报率、准确率将纳入自治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第二季度考核通报内容。
三、建立旬报机制
各县市水利局要结合《关于做好2023年度用水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地下水取水工程用水统计旬报机制,对辖区内生产生活井、备用井、河道1公里范围内机电井、微咸水井实施精准统计。强化水利信息化平台建设成果运用,动态掌握地下水开采情况,每月10日、20日、次月2日按照取水用途上报辖区内地下水用水量。同时要加大统计成果与开采计划指标对比分析,严格落实“月计划用水、近计划预警、超计划限用”措施,加大对地下水开发利用管控力度(联系人:李波,联系电话:2319908)。
2023年6月25日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