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对新疆博州博乐市达勒特镇地表水置换地下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代可研)报告进行审查的请示》(博市水利发〔2023〕10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
本工程位于博州博乐市达勒特镇,本次工程的建设任务为:通过对灌区内的干、支、斗渠进行改造(包括渠道防渗11.85公里、新建管道1.62公里、沉砂池14座、配套建筑物和自动化建设),恢复原设计过流能力,修建沉砂池,将渠水输送到田间地头。通过置换地下水灌溉,将灌区现有39眼机井作为备用灌溉井使用,压减地下水开采量914.45万立方米,减缓项目区地下水水位下降趋势。
二、工程水文及气象
基本同意采用博乐水文站及博乐气象站的气象资料统计分析成果作为本工程的设计依据。工程区历年平均气温5.5℃,多年平均降水量193.2毫米,年平均风速2.0米/秒,最大冻土深度1.72米。
三、工程地质
㈠ 基本同意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15g,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5s,其对应的地震烈度为Ⅶ级。㈡ 基本同意工程区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和地层岩性的主要结论,工程位于山前冲洪积倾斜平原地貌单元中下部,地势西高东低,沿线地形变化7.9—11‰,主要分布的地层为巨厚的第四系冲洪积物,项目区西部出露的地层为卵砾石土,黑山头以东为的低液限粉土。㈢ 根据水质分析成果:地下水埋深5—35米,地表水对混凝土具有微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有微腐蚀性,对钢结构具有微腐蚀性;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具有微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有微腐蚀性、对钢结构具有微腐蚀性。场地砾石土对混凝土结构具有弱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有弱腐蚀性;对钢结构具有弱腐蚀性。
四、工程规模
根据各渠道控制面积及流量,参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规范》(GB/T50600—2020)和《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2018)规定,确定各渠道以及建筑物工程级别。基本同意本工程覆盖灌溉面积4.19万亩,为小(1)型工程,达勒特镇干渠设计流量5.6立方米/秒,工程等级为4级,其余渠道设计流量均小于5.0立方米/秒,工程等级为5级,配套渠系建筑物等级为5级,沉砂池工程等级为5级。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GB/T 50600—2020),基本同意灌溉渠道级别为4级,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级别为5级渠道,合理使用年限为20年,渠系配套建筑物使用年限为30年,沉砂池使用年限为30年。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㈠ 基本同意工程渠线和建筑物布置方案。工程实施基本按照原有渠线进行布置。沉砂池布置在渠道边空地和便于连接现有系统的位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达勒特镇干渠、青达拉引水管道,红星支渠、哈日莫墩后村斗渠、哈日莫墩前村斗渠、乌兰托哈1号池引水渠、乌兰苏木斗渠、精更浩希村斗渠、破城子村斗渠等,共计8条渠道长11.85公里、1条管道长1.62公里、配套闸门17座、配套农桥11座,14座沉砂池,建设明渠流量监测站17处,管道流量监测站1处,控制灌溉面积4.19万亩。㈡ 基本同意渠道断面形式和衬砌形式。渠道断面形式采用梯形断面,内边坡系数m=1:1.5,外坡m=1:1。采用C35F250W6现浇混凝土板衬砌,渠道渠底厚度为12厘米,边坡厚为10厘米,边坡及底板每隔3米设一道横向伸缩缝,边坡与底板地缝错开,缝宽2厘米,填缝材料采用高压闭孔板+聚氨酯胶泥填缝,填缝材料下部采用高压闭孔板,上部2厘米采用聚氨酯胶泥填缝。封顶板宽0.3米,厚8厘米,采用现浇C35砼,每隔1.5米设一道伸缩缝,缝宽2厘米,分缝材料采用高压闭孔板。㈢ 基本同意配套建筑物形式。建设沉砂池14座,沉砂池采用条形沉砂池,包括沉淀池和清水池。沉淀池采用C35现浇混凝土衬砌,清水池为C35钢筋混凝土砌筑。建设节制分水闸17座,闸墩采用C35现浇混凝土浇筑,采用重力式挡土墙形式,闸门采用平板钢闸门,启闭机采用手摇式启闭机。建设农用桥11座、桥板采用C35钢筋混凝土结构,桥墩采用重力挡土墙形式,桥墩采用C35现浇砼砌筑。㈣ 基本同意配套水量量测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方案。建设明渠流量监测站17处,管道流量监测站1处。其中:达勒特镇干渠设雷达水位计1处、红旗红峰支渠设雷达水位计1处;哈日莫墩后村斗渠、查干苏木斗渠、13座沉砂池引水渠设箱式超声波明渠流量计15处;青达拉沉砂池进水管道设非满管电磁流量计1处。完成1处阀门远程自动控制建设;将新建水情监测设备及阀门控制系统数据接入博乐市水利局已建信息化平台。
六、工程管理
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单位为博乐市水利管理站,地方财政应进一步落实管理经费来源,要做好本项目实施后与田间管网的衔接配套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工程运行养护,确保工程运行正常并发挥效益。
七、施工组织
设计基本同意本工程总工期为2.5个月,其中工程准备期为5天(与主体工程重叠)。主体工程施工期2.5个月,工程完建期为5天(与主体工程重叠)。
八、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基本同意工程占地为水利设施用地、林地,需进一步调查核实实物工程量和占地补偿。
九、环境影响评价
基本同意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设计、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内容。
十、水土保持
方案基本同意对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分析,以及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布置和设计、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设计内容。
十一、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2222.35万元,资金筹措方案为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相结合。
十二、 经济评价
基本同意经济评价的依据和方法。请博乐市水利局督促项目法人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尽快组织实施。严格按批准的工程规模、标准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期完工。
2023年7月7日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