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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山口供水工程管理处:
你处《关于对博乐市阿拉山口市城乡供水升级改造提质增效一期工程竣工验收的请示》(博州阿供水发〔2023〕108号)收悉。鉴于此项目已完成自验,验收结论合格,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进行竣工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组建竣工验收委员会
主任委员单位: 州水利局 1名
副主任委员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名
委员单位: 州水利局水利建设与管理科 1名
州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中心1名
州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1名
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中心 1名
阿拉山口供水工程管理处 1名
二、验收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8日。
三、被验单位
本次验收被验单位:建设管理、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
四、做好验收准备
阿拉山口供水工程管理处通知相关被验单位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30号)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
2023年12月7日
审核人:李鸣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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