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和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良性运行,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7〕29号)以及《关于印发自治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7〕139号)要求,我局拟对《自治州水利工程供水水费计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博州政办发〔2019〕25号)进行修订。依据政府制定价格程序的规定,现将《自治州水利工程供水水费计收和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通过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内容
《自治州水利工程供水水费计收和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二、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㈠来信请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局(博乐市文化南路州直政府综合楼2号楼3061室,邮编:833400);
㈡电话:0909-2319906;
㈢电子邮箱:2825842144@qq.com。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附件:自治州水利工程供水水费计收和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局
2023年11月24日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