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水利局、博河流域管理处、阿拉山口供水工程管理处:
各单位上报的2024年度《害堤动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总体意见
㈠各单位《害堤动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基本符合《关于做好2024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及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工作的通知》(新水办〔2023〕455号)要求。
㈡基本同意各单位《害堤动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分析提出的主要害堤动物为老鼠、蛇等。
㈢基本同意各单位《害堤动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防治措施为采取清巢挖穴、翻挖回填、水泥砂浆封堵等。
二、具体意见
㈠对《博河流域管理处害堤动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
1.基本同意《博河流域管理处害堤动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防治范围为昆屯仑渠首左、右防洪护岸,查乡大桥段左岸防洪护岸、查乡闹哈浩秀,哈镇浩图尔村段左岸防洪护岸、阿热勒托哈村、阿场米孜赛村,巴尔托哈村、乌兰阿得尔格村左岸防洪护岸、右岸防洪护岸等10处防洪坝。
2.博河流域管理处害堤动物防治总投资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㈡对《阿拉山口供水工程管理处害堤动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
1.基本同意《博州阿拉山口供水工程管理处害堤动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防治范围为江巴斯水库坝体。
2.阿拉山口供水工程管理处害堤动物防治总投资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㈢对《博乐市水利局白蚁害堤动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
1.基本同意《博乐市水利局白蚁害堤动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防治范围为新城区防洪工程、阿场河段治理工程、哈拉吐鲁克渠首明格陶勒哈村防洪坝、乌图布拉格河上游防洪坝等47处防洪护岸以及七一水库。
2.博乐市害堤动物防治总投资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三、对《精河县鼠蚁防治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
1.基本同意《精河县鼠蚁防治实施方案》提出的防治范围为2座水库,以及精河二级站—五棵树段河道左岸堤防第一段、大河沿子大桥—大河沿子镇段右岸堤防、大河沿子大桥—大河沿子镇段左岸、大河沿子河沃尔塔布拉格村大桥—入博河口右岸等堤防,治理长度44.77千米。
2.精河县害堤动物防治总投资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㈣对《温泉县水利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
1.基本同意《温泉县水利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防治范围为大库斯台和阿尔夏提等2座水库,以及0.96千米堤防。
2.温泉县害堤动物防治总投资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及批准的工程建设内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期完工,切实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长期发挥效益。
2024年3月1日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