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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疆博州博乐市小营盘镇地表水置换地下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4年03月07日 16:55  州水利局

博乐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对新疆博州博乐市小营盘镇地表水置换地下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的请示》(博市水利发〔2024〕18号)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查,并由编制单位修改、补充与完善,基本达到设计规范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

该工程位于博乐市小营盘镇,建设任务为:更新改造灌区内14条渠道总长15.9公里、修建配套14座节制分水闸、12座农桥,11座沉砂池、配套24台水泵、9套变压器、24组过滤器、15.38公里田间连接管道以及9套信息化量测水设备等。通过置换地下水灌溉,将灌区现有38眼机井作为备用灌溉井使用,压减地下水开采量67万立方米。

二、工程水文及气象

基本同意采用博乐水文站及博乐气象站的气象资料统计分析成果作为本工程的设计依据。工程区历年平均气温5.5℃,多年平均降水量190.6毫米,年平均风速1.5—1.6米/秒,最大冻土深度1.72米。

三、工程地质

㈠基本同意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15g,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5s,其对应的地震烈度为VⅡ级。

㈡基本同意工程区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和地层岩性的主要结论,工程位于砾质平原(北缘)和细土平原微地貌(南缘),地势南高北低,地形起伏较大,纵向坡度在2.5%—1.6%之间,东西向较为平坦。地面海拔高度在220—400米之间,根据区域钻孔资料,松散沉积物厚度于170米,岩性主要由圆砾和粉土层等组成,地面植被中等发育,地表地层主要为粉土、细砂层,厚度较大,已开辟为农田。

㈢根据水质分析成果:地下水埋深10—30米,地表水对混凝土具有微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有微腐蚀性,对钢结构具有微腐蚀性;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具有微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有微腐蚀性、对钢结构具有微腐蚀性。场地砾石土对混凝土结构具有弱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有弱腐蚀性;对钢结构具有弱腐蚀性。

四、工程规模

根据各渠道控制面积及流量,参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规范》(GB/T50600—2020)和《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2018)规定,确定各渠道以及建筑物工程级别。基本同意本工程覆盖灌溉面积3.05万亩,为小⑴型工程,渠道设计流量均小于5.0立方米/秒,渠道防渗级别为Ⅳ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沉砂池工程级别为5级。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GB/T50600 —2020)规定,基本同意灌溉渠道级别为4级,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级别为5级渠道,合理使用年限为20年,渠系配套建筑物使用年限为30年,沉砂池使用年限为30年。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㈠基本同意工程渠线和建筑物布置方案。工程实施基本按照原有渠线进行布置。沉砂池布置在渠道边空地和便于连接现有系统的位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4条渠道共长15.9公里、配套14座节制分水闸、12座农桥,建设11座沉砂池、配套24台水泵、9套变压器、24组过滤器、15.38公里田间连接管道以及9套信息化量测水设备等。

㈡基本同意渠道断面形式和衬砌形式。渠道断面形式采用梯型断面,内边坡系数m=1:1.5,外坡m=1:1。采用C35F250W6现浇混凝土板衬砌,渠道渠底厚度为10厘米,边坡厚为8厘米,边坡及底板每隔3米设一道横向伸缩缝,边坡与底板的缝错开,缝宽2厘米,填缝材料采用高压闭孔板+聚氨酯胶泥填缝,填缝材料下部采用高压闭孔板,上部2厘米采用聚氨酯胶泥填缝。封顶板宽0.3米,厚8厘米,采用现浇C30砼,每隔1.5米设一道伸缩缝,缝宽2厘米,分缝材料采用高压闭孔板。

㈢基本同意配套建筑物形式。建设沉砂池11座,沉砂池采用条形沉砂池,包括沉淀池和清水池。沉淀池采用C35现浇混凝土衬砌,清水池为C35钢筋混凝土砌筑。建设节制分水闸14座,闸墩采用C30现浇混凝土浇筑,采用重力式挡土墙形式,闸门采用平板钢闸门,启闭机采用手摇式启闭机。建设农用桥12座、桥板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结构,桥墩采用重力挡土墙形式,桥墩采用C30现浇砼砌筑。

㈣基本同意配套水量量测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方案及9套信息化量测水设备。

六、工程管理

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单位为博乐市水利管理站,地方财政应进一步落实管理经费来源,要做好本项目实施后与田间管网的衔接配套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工程运行养护,确保工程运行正常并发挥效益。

七、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工程2024年4月1日开始至8月15日完工,总工期为4.5个月。

八、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基本同意工程占地为水利设施用地、林地,需进一步调查核实实物工程量和占地补偿。

九、环境影响评价

基本同意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设计、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内容。

十、水土保持方案

基本同意对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分析,以及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布置和设计、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设计内容。

十一、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1920万元,资金筹措方案为申请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配套相结合。

十二、经济评价

基本同意经济评价的依据和方法。

请博乐市水利局督促项目法人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尽快组织实施。严格按批准的工程规模、标准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期完工。

2024年3月7日

审核人:李鸣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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