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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和水土保持绩效考评结果的公示

2024年04月11日 11:08  州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按照自治州2023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博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县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和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情况进行了考评,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评结果

⒈优秀等次(1个):精河县

⒉良好等次(1个):博乐市

⒊合格等次(2个):阿拉山口市、温泉县

二、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考评结果

⒈优秀等次(2个):博乐市、精河县

⒉良好等次(2个):温泉县、阿拉山口市

三、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评结果

⒈优秀等次(1个):精河县

⒉良好等次(3个):温泉县、博乐市、阿拉山口市

2024年4月11日

审核人:李鸣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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