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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水利函〔2024〕42号
精河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第二季度精河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请示》(精水利字〔2024〕22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文件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2024年第二季度精河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2024年托里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实施促进移民增收致富,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督促指导托里镇政府落实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要加强项目资料的收集,保障项目档案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切实发挥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如该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调整变更,应向自治州移民办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2024年4月10日
审核人:李鸣豹
上一条:关于公开征求《博尔塔拉河蒙古自治州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2023年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和水土保持绩效考评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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