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关于对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托森哈夏村 更新一眼井的处理意见

2024年11月29日 19:48  州水利局

博州水利函〔2024〕198号

博乐市水利局:

《关于贝林哈日莫墩乡托森哈夏村更新一眼机电井的请示》(博市水利发〔2024〕13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处理意见告知如下:

一是该机电井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凿井取水,属于未批先建工程,你局应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严厉打击非法取用水行为。

二是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自治州井电双控取用地下水管理办法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8〕99号)有关要求,你局应加强取水许可管理,规范取水许可审批流程,严格取水许可审批行为。

该更新井已既成事实,你局应按照“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及超采区农业机电井“减二更一”的政策要求,依法确定许可水量,取水许可批复应下达至取水权人(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托森哈夏村村民委员会),取水许可审批取水总量不得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四是你局应结合专家组审查意见向申请人出具取水许可申请批复文件。同时文件中应告知取水申请人有关水资源税征收、取水许可监督管理要求等事项。

五是更新机电井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应督促指导申请人向你局报送工程试运行等相关材料,你局应于20个工作日内对更新机电井及其计量设施、节水措施等情况进行现场核验,出具验收意见并协助申请人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申办并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是你局应完善更新机电井档案资料,及时将封填后的两眼机电井相关印证资料(封填桩标识埋设、现场封填照片、注销取水许可证等)报州水利局备案,同时做好一级取水口名录更新工作。


审核人:李鸣豹

上一条: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下一条:关于对博乐市青得里镇克日木村水上田园 综合体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关闭

扫一扫,用手机查看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中国政府网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
    阿拉山口市
    精河县
    温泉县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信用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