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沙勒阿乌孜河健康评价结果公示

2024年12月12日 19:59  州水利局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办河湖〔2022〕32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河湖健康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河湖〔2023〕1号)及自治区《关于开展自治区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新河长办〔2023〕4号)要求,阿沙勒阿乌孜河健康评价主体为自治州水利局,经协商,由第五师双河市水利局委托编制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沙勒阿乌孜河健康评价报告》,并通过相关专家审查。经阿沙勒阿乌孜河州级河长审核同意,现将阿沙勒阿乌孜河健康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阿沙勒阿乌孜河健康状况为健康(二类河湖)。

2024年12月12日

审核人:李鸣豹

上一条:关于博州小型水库2025年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下一条:关于对新疆博州精河县大河沿子河阿合其农场至博河入河口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关闭

扫一扫,用手机查看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中国政府网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
    阿拉山口市
    精河县
    温泉县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信用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