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水利局、局直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排查基层水管单位“以水谋私、优亲厚友”等“水霸”类现象的通知》(新水办水管〔2019〕30号),以及博州政法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博州党政法发电〔2019〕80号)文件要求,博州水利局党组结合博州水利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责任分解方案要求,坚持打建并举,决定在全州基层水管单位持续开展“以水谋私、优亲厚友”等“水霸”类现象的排查工作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水利基层单位的建设与管理,严防“以水谋私、优亲厚友”等“水霸”类现象的发生。乡镇水管站所是水利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窗口,涉及广大用水户的切身利益。过去一段时间,发生个别乡(镇)基层水管单位在供水和收费方面存在“以水谋私、优亲厚友”的行为,暴露出相关县市水利局、水管单位存在监管上的漏洞或不到位的情况。博州水利局要求各县市水利局、水管单位要针对乡(镇)水利基层单位在配水、收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并系统梳理,同时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整改方案。加强水资源费、水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坐支行为。同时,清查乱收费、不入帐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水利各单位、各级党组织要从典型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认真反思,查找问题,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强化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规范有序运行,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坚决遏制权力寻租空间。要严格落实单位党政主体责任,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对党员干部以及行使公权力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增强其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党的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各负其责,行业领域监管全覆盖、无死角,杜绝行业领域乱象。
三、健全水利单位内部控制机制。水利各单位进一步强化供水调配和收费流程控制,通过查找、梳理、评估管理中的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的工作制度、流程、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切实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四、各级水利纪检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营造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氛围,坚持以零容忍态度预防和惩治腐败,对水利行业易产生腐败的领域、岗位、环节重点监管。所在单位要指定专人定期走访广大用水户代表,及时发现水利窗口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隐患苗头。
五、在排查中发现“以水谋私、优亲厚友”等“水霸”类线索的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各县市水利局、水管单位对排查的情况、问题线索于每月30日前报博州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办公室。届时,博州水利局将会同州、县(市)纪委监委对开展“以水谋私、优亲厚友”等“水霸”类现象的排查工作开展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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