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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博乐市青得里镇夏布尔塔村等3眼机电井更新请示的批复

2019年05月31日 17:05  州水利局

博乐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博乐市各乡镇申请打井的请示》(博市水利发〔201916号)收悉。经州水利局对博乐市青得里镇夏布尔塔村、达勒特镇达勒特牧村、达勒特镇香班牧业村更新农业用水机电井申请进行复审,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你局对博乐市青得里镇夏布尔塔村、达勒特镇达勒特牧村、达勒特镇香班牧业村更新农用灌溉机电井取用地下水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核定年取水量分别28.3m349m325.55m3(详见附件)。

二、按照国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要求和自治州下达给博乐市的地下水资源控制指标,加强取用水管理,安装智能计量设施,实施高效节水。严格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取用地下水,不得改变取水用途,不得扩大用水规模,在取水许可的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取水,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不得转让水资源使用权。

三、按照《自治州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自治州井电双控取用地下水管理办法》规定,博乐市农业和水利局按照填报的机电井封填方案,经人民政府批准,报请州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勘查确认后,由你局组织对封填机电井进行封闭回填,设置封井标志桩,所需费用由取水单位承担。

此复。

附件:博乐市水利局取用地下水行政许可批准项目明细表

 

 

                           20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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