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彩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废除我州博河流域小型水电站”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博河流域温泉县境内属地方管理的小水电站共6座,大都建成于90年代以前,建设地点是符合博河流域规划的,建设规范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这些电站对温泉县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是有效地推进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1996年4月国家水利部批准温泉县为全国第三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试点。2001年水利部将温泉县列入第四批农村电气化县。农村电气化的建设大大提高了温泉县农村的用电水平,家用电器深入农户,97%以上的家庭用上了家用电器,代柴做饭、烧水的户大大增加。农村水电开发为当地约100多人提供了就业岗位,增加了农民收入,也增加了温泉县的财税收入。二是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农村可持续发展。小水电是清洁可再生能源,其生产不排放有害气体、烟尘和灰渣,实行电气化后,小水电满足了受电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电,代替了农村木材燃料,治理了水土流失、退耕还林,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手段之一,形成“以水发电、以电护林、以林涵水”的良性循环,促进了农村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小水电的发展,从“十五”开始先后投入近2000万元对温泉的小水电站进行技术改造、增效扩容改造,大大提高了小水电的发电效率、自动化来水和安全生产性能。温泉县有3座水电站达到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其它水电站也正在积极争创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同时各级政府正在引导农村小水电创建绿色小水电。
博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历来十分重视水电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依规开展农村水电监督管理,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法规、标准和政策,加强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定期组织开展农村水电站隐患排查,立查立改。对个别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整改的,提请州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一、温泉县境内地方建设的小水电站在运行管理中一直坚持“电调服从水调”,小水电和光伏发电、风能发电一样都是可再生能源,都受《可再生能源法》保护,废除这些小水电站没有法律依据。二、目前温泉县从事小水电工作的在职人员约100多人,废除这些小水电站将使水电从业人员失去工作,没有收入,引起新的社会矛盾。
下一步,博州水利局将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推进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工作,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完善以国家强制性标准为主体的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对违规水电站和安全隐患突出的水电站,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按规定下达停产或关闭决定,提高监督检查效力,确保农村水电站生产安全和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真诚感谢您对自治州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