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对自治州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2019年09月27日 19:38  州水利局

 

你们提出的“关于落实博河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问题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是水利改革重要内容,自2013年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就提出要求。多年来,博州水利局始终积极推动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

二、由于历史原因,流域水资源形成条块分割的管理格局,由于受制于人事制度和兵地之间、州县权属问题阻力较大,短时间难以突破。

三、根据《关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博州党办发〔2019〕4号),由于博河流域管理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性质,博河流域管理处行政职能划归博州水利局,提案中将博河两岸水利工程管理权限划归博河流域管理处统一管理的建议与机构改革方案要求不一致。

四、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是加强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支撑,博州水利局已将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纳入2019年重点工作内容,进一步推进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

真诚感谢你们对自治州水资源管理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6月11日

上一条:对自治州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下一条:对自治州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闭

扫一扫,用手机查看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中国政府网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
    阿拉山口市
    精河县
    温泉县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信用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