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卡合热曼·努尔买买提 答复类别:A类
宋志平代表:
感谢您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特色性农牧产品纳入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助力提升特色性农牧业发展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2023年主要举措及成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将农业保险保障贯穿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工作要求,博州农业农村局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博尔塔拉监管分局对博州保险业支持特色农业发展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经调研了解,博州各保险机构制定出台了林果种植险条款(含红枣、梨、苹果、杏、桃、巴旦木、核桃、石榴、无花果、枸杞、沙棘、树莓等)、瓜类种植保险条款(含西瓜、甜瓜、打瓜等)、中药材种植保险条款、淡水鱼养殖保险条款、露地蔬菜种植保险条款等商业性产品,累计实现保费收入748.82万元,提供风险保障16105.5万元,累计赔款金额1578.37万元。
二、2024年工作推进情况
截至目前,博州辖区内现有的种植业政策性保险涵盖作物为小麦、玉米、棉花、水稻、马铃薯、油料、糖料等作物,保费分别由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市承担,其中:中央补贴45%、自治区补贴25%,自治州和县市承担10%,农民自筹20%。中央和自治区暂未针对枸杞、冷水鱼、食用菌等特色作物安排相关保费补贴资金,如按现有种植业政策性保险执行,在农户自筹20%不变的前提下,州本级和县市将承担80%的保费补贴,因涉入资金量大,州县两级财政均无力承担。
三、下一步工作
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种植业补贴扶持资金,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督促保险机构通过实地考察走访、市场调研论证、投放产品试点等方式摸清本地枸杞、冷水鱼、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发展规律和风险点,向市场投放适用于本地的保险产品,结合实际开展特色农业保险试点。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建议的落实。同时,我们欢迎您继续关注和监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审核人:卡合热曼·努尔买买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