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敖其尔巴特 答复类别:A类
秦宏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自治州高标准农田经济建设扶持力度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基本情况
2011年至2018年,博州建设高标准农田135.25万亩,2019年至2025年,博州新改建高标准农田145.44万亩,其中2024年全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4.64万亩(新建9.84万亩,改造提升14.8万亩),到位资金59699万元(国债资金2532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24000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1320万元),2025年全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8.89万亩(新建8.4万亩,改造提升10.49万亩),到位资金43796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394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4396万元)。
取得成效
㈠惠农政策项目落实情况。2024年农业农村项目资金147090.21万元,2025年农业农村项目资金148336.97万元。根据《自治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要求,对所有合法农业种植户实行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小麦230元/亩,籽粒玉米18元/亩,特色经济作物18元/亩(不包含棉花、林果、蔬菜),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997.04万元。认真宣传落实“农十条”,协调落实银行贷款2.63亿元,争取2025年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1626.80万元。
㈡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投资情况。2011至2018年,博州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共建设高标准农田135.25万亩,亩均投资630元、1028元、710元、560元。2019年至2025年,博州新改建高标准农田145.44万亩,2019年亩均投资900元、2020年亩均投资710元、2021年亩均投资1070元、2022年亩均投资1323元、2023年亩均投资1740元、2024年亩均投资2110元至2800元、2025年亩均投资2300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验收管护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要求县级财政部门建立高标准农田专用资金账户,将2024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结余资金及2025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结余资金纳入专户,用于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来源。
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是自治州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收官之年,也是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关键之年,农业农村部门将按照《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自治州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博州党办发〔2023〕3号)工作要求,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参与产销对接会、产品推介会,已成功招引项目8个,落实投资6.15亿元。邀请16家“品味新疆”甄选产品企业入驻天莱牧业展品展区,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抱团发展。制定《自治州蔬菜出口实施方案》,加大果蔬出口力度。积极与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接,安排9类农副产品进机关食堂。支持州内企业在内地市场打造集宣传、展示、交易于一体的农产品前置仓和营销网点。持续推动企业与贺娇龙直播团队合作,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帮助13家农产品加工企业牵线搭桥,利用“京东京造”源头直供模式加工销售本地农产品,推动传统营销和现代营销融合发展。
㈣补贴政策、农业保险制度情况。博州农业农村局按照《自治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区产粮大县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通知》《自治区2024-2026年种植业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方案》《关于确定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严格按照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认定补贴面积,严格遵守补贴申报流程,实行双公示,并要求县市将补贴发放情况及时录入农业转移支付平台进行实时监测。在农业保险方面,三大粮食作物稻谷、小麦、玉米的单位保额分别为1600元/亩、1000元/亩、1600元/亩,保险费率分别为5.3%、10%、4.9%,保险责任范围覆盖自然灾害(冻灾、旱灾、雹灾)、重大病虫害和意外事故,2025年基本农户种植粮食作物补贴比例分别为中央补贴45%、自治区补贴25%、州本级补贴5.2%、县市补贴10.8%、投保人自筹14%。2024年兑付中央、自治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174.33万元,2025年兑付中央、自治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997.04万元。
㈤科技投入与人才培养情况。依托湖北省援疆资源,加大与湖北省高校、科研机构在农业技术创新、畜牧业发展壮大、林果业品质优化、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产学研合作力度,积极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牵线搭桥,提高农副产品产业附加值。2025年博州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147万元,围绕农用机械、无人机操作、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等开设培训班次9次,培育高素质农民419人,同时累计组织15名农垦企业负责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参加自治区“头雁”赴华中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高校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博州新型经营主体种植技术。
下一步计划
㈠继续加大惠农补贴争取力度。积极对接自治区,加大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粮油等重点作物高产高效项目、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提升项目、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等惠农补贴项目争取力度,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㈡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持续争取财政资金投入,深入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凝聚建设合力,加快推进土地整合。探索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机制,鼓励支持开展探索试点,将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按规定用于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积极引导金融资本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
㈢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依托湖北省援疆资源,加大与湖北省高校、科研机构在农业技术创新、畜牧业发展壮大、林果业品质优化、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产学研合作力度,积极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牵线搭桥,提高农副产品产业附加值。充分发挥农村科技特派员在推广农业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服务三农的作用,做好新特优产业方面的指导。
㈣精准定制差异化培训方案。聚焦不同群体需求制定个性化方案:针对精河县枸杞种植户,结合当地“中国枸杞之乡”产业优势,邀请专家团队围绕植保与土肥专业等设置核心课程;针对蔬菜培育班,对接博州设施农业发展需求,引入山东寿光大棚蔬菜种植专家,重点讲解反季节蔬菜栽培、水肥一体化管理等前沿技术,实现“一班一策、精准滴灌”。坚持“请进来+本土用”原则整合师资队伍:一方面从疆外邀请行业顶尖专家,带来前沿理论和先进技术;另一方面挖掘本地人才资源,精河县枸杞中心技术员全程参与种植班教学,结合气候土壤条件讲解本土化种植经验,形成“外来专家讲理论、本土技术员教实操”的互补模式。
审核人:敖其尔巴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