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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商工局:
你局《关于博乐市鸿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增加二手车交易市场项目的请示》(博市商工发〔2021〕59号)已收悉,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自治区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的意见》(新商贸行管〔2010〕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局经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对博乐市鸿通机能车检测有限公司增加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备案。
接此通知后,请及时通知博乐市鸿通机能车检测有限公司到税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博州商务局
2021年8月2日
审核人:靳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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