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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枫锐泽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精河县商工局《关于精河县新盐汽车城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的变更申请报告》(精商工信字〔2021〕38号)已收悉,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自治区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的意见》(新商贸行管〔2010〕3号),经精河县商工局对你公司资料的审核及研究,认为符合具备将“精河县新盐汽车城有限责任公司二手车交易市场”更名备案为“精河县枫锐泽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基本条件,我局经研究,同意贵公司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备案。
接此通知后请及时到税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博州商务局
2021年7月26日
审核人:靳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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