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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各级应急助产机构的公示

2021年08月21日 22:30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妇幼保健机构秋冬季新冠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0879号)要求,结合我州新冠肺炎防控和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实际,将确定5家医疗保健机构作为州(市)应急助产机构,用于疫情期间应急承接普通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工作,保障妇女儿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博州、县(市)级应急助产机构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电话

州级

州人民医院

博乐市青得里大街257

产科住院部0909-2316348

/市级

博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博乐市文化路333

产科住院部0909-7699131

/市级

阿拉山口市人民医院

阿拉山口准格尔路120

急诊0909-6992273

/市级

精河县人民医院

精河县友谊南路4

妇产科0909-5333536

/市级

温泉县人民医院

 

温泉县博格达尔镇 三峡西路30

妇产科0909-7711951

审核人:李雪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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