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宋涛 答复类别:A类
其木得道尔吉·利加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博州蒙医院民族医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适用人员范围为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国家卫生健康委未将蒙医、维吾尔医等专业的初、中级职称考试纳入到国家级职称考试科目大纲。经申请,国家卫健委将维吾尔医专业职称考试由自治区卫健委组织统一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取得蒙医专业初、中级、副高级职称的方式仍未直接参加评审,未组织相关业务考试。目前,全疆蒙医专业职称考试就近就专业参加西医(或中医)等其他类别专业考试。
二、办理情况
近年来,我州与疆内其它开设蒙医医院、个体诊所的地州(巴州、伊犁州、塔城等)向自治区积极争取,尤其是今年巴音克西州长还将申请开设蒙医职称考试做为我州人大代表建议在自治区两会上提出。近期,国家卫健委已同意蒙医专业职称考试由内蒙古自治区卫健委组织统一实施,我区蒙医专业技术人员可前往内蒙古自治区参加职称考试。现已接到自治区卫健委人事处通知,正在进行参加蒙医专业职称考试人员摸底。
感谢您对博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莎尔娜 电话:2319177
审核人:李雪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