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专项整治民营医院、个体诊所诊疗范围、诊疗行为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设置,严格准入审批登记
1.认真清理、规范现有民营医疗、个体诊所机构。针对目前全州民营医疗、个体诊所准入审批欠严,管理松散,执业不够规范的现象,各县市卫健委对本辖区内的现有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要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医疗机构设置位置、法人资格、基本条件、诊疗科目、执业人员、执业行为逐一进行规范。对不符合设置条件和标准,执业行为差的医疗机构要限期整改,拒绝整改的,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吊销其执业许可证,整改不到位的,不再延续许可。
2.严格按标准设置诊疗科目。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开设诊疗科目按照先申报后评审的程序,对人员资质、设备设施条件和相关医疗保障系统等进行严格评审评价后,方可进行登记。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设置,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目录》的规定设置。一级(含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可只核定登记到一级诊疗科目。个体诊所的诊疗科目按中、西诊所分别可定为西医或中医内科等,一般不超过两个诊疗科目;中西医结合诊所,口腔诊所,医学美容诊所等诊所的诊疗科目不得混合设置。医疗机构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科目,必须在登记注册了“产科”诊疗项目并同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
二、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严格依法依规执业,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1.严格规范医疗行为。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医务人员要认真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各级卫健委的监督管理,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个体诊所其法人代表必须是相关业务的执业医师。执业医师、护士须在本医疗机构注册后方可开展诊疗活动;执业助理医师须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严查没有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为妇女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发现提供性别鉴定的,从重从严处理。
2.严格遵守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做好药品的采购、保管和调剂、使用。严格管理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执业医师要做到正确指导病人临床用药,做到分级、规范、合理使用抗菌药品,不得滥用抗生素。认真执行临床用药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
三、强化医疗业务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各级卫健委要增强质量、安全意识,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抓好民营、个体医疗机构的医疗业务管理。要在规范执业行为,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文书书写和技能操作、诊断及鉴别诊断水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防范医疗差错事故,确保医疗安全等方面下功夫。
要建立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业务培训、技术水平、医疗质量、安全及执业行为的医政管理台账,发放《医师定期考核登记本》。对不规范的执业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存在的医疗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和消除。每年举办一到二次医疗机构责任人及相关医务人员参加的医疗质量业务培训班。
四、加强监督监测,严厉查处违法行医行为
1.严格监管行为准则。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监督。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文明监督,文明执法,做到执法与服务并行、处罚与教育并举,。
2.严厉打击和查处无证行医、违法执业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违法行为和打击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等欺骗患者行医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和医疗机构超出注册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对屡查不改的违法行为与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
3.要加大对农村基层医疗服务市场的整治力度。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和取缔无证行医、游医药贩和药品零售店内非法坐堂行医行为。
4.认真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严肃查处非法接生、终止妊娠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