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机构改革方案》(新党厅字〔2019〕6号)和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博州党办发〔2019〕4号),制定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方案:
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意见
㈠职责调整
依据《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博州党办发〔2019〕56号),将自治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办公室(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㈡机构整合
将自治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站、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整合,设立自治州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不再保留自治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站、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将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办公室(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与自治州干部保健办公室整合,设立自治州健康保健中心,不再保留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办公室(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州干部保健办公室。
㈢机构更名
将自治州卫生学会办公室更名为自治州医疗管理服务中心;将自治州基层卫生管理办公室更名为自治州基层卫生服务中心。
㈣机构撤销
撤销自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办公室,行政职能划入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和综合监督科,其他职能划入自治州健康保健中心。
㈤机构设立
设立自治州老年活动中心。
㈥编制调整
1.将党政机构改革转隶划入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的12名全额事业编制,分别调整至自治州老年活动中心9名(含科级领导职数2名)、自治州医疗管理服务中心2名(含科级领导职数2名)、自治州基层卫生服务中心1名。
2.依据博州党编办〔2019〕16号文件,将自治州纪委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调剂分配的1名全额事业编制调整至自治州健康保健中心。
3.将原自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办公室4名全额事业编制,分别调整至自治州健康保健中心1名(含科级领导职数1名)、自治州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名、自治州医疗管理服务中心2名。
4.收回原自治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1名全额事业编制,收回原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办公室(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办公室)1名全额事业编制。
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㈠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健康保健中心
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0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4名。
主要职责任务:组织实施州本级副县级以上领导、老红军、高级知识分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州拔尖人才等的健康体检、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干部保健信息统计和保健对象档案管理工作;承办自治州重大会议活动医疗保障工作;受行政部门委托拟订自治州职业病防治规划,指导规范职业病的鉴定和监测工作;负责自治州地方病防治数据、信息的收集、分析、上报;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健康科普活动和控烟履约宣传;协助推进自治州老龄事业发展和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对老龄事业发展提出建议和对策,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敬老节宣传,承担老龄有关数据统计和发展预测;承担卫生健康统计信息等工作。
㈡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医疗管理服务中心
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9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主要职责任务:承办医疗机构服务绩效评价等技术管理相关事务性、操作性、技术性和评价性工作的具体实施,指导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疗服务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高值耗材临床合理使用的监测和评价工作,对临床用药、高值耗材规范应用提供指导;协助落实社会力量办医和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对改善医疗服务、对口支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承担博州医学会、护理学会、中医药学会、蒙医学会、预防医学会、医院管理学会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调解医疗纠纷,组织实施医疗事故、病残儿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技术鉴定;承担全国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资格考试、卫生计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其他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试的考务工作;承办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㈢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8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主要职责任务:落实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协助基层做好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管理工作;开展人口、家庭、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咨询和政策宣传;负责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及数据统计,完成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拟定自治州计划生育药具需求和分配计划;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的调入、储运和调拨;承担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培训、科普知识宣传、新产品推广和统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指导;配合行政部门做好计划生育药具零售市场及预防艾滋病所需安全套供应的管理工作。
㈣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基层卫生服务中心
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主要职责任务:受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委托承办自治州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发展规划、措施的拟订并组织实施;指导自治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协助国家、自治区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负责全州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和乡村、社区医生管理的指导;指导农牧区改水、改厕等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基本医疗适宜技术培训和推广,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协助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基层诊疗规范及开展基层卫生相关工作技术指导。
㈤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老年活动中心
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9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主要职责任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积极组织和协调老年人开展文化教育和健身娱乐活动;负责协助老年大学、老年体协、老年诗书画协会的日常教学工作,积极引导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活动中心内所有固定资产、活动场所及各类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及时解决活动中心出现的各类问题。
博州卫生健康委办公地址:博乐市文化北路州直综合办公楼1号楼3楼 办公电话:09092319156
博州老年活动中心办公地址:博乐市文化北路108号 办公电话:09092318742、2312121(老年大学)、2328460(老年体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