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卫生专业人才培养,提高乡镇医疗服务水平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州卫生健康委对您提出的意见十分重视,认真组织调研,对乡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对进一步加强乡村卫生专业人才培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出以下措施:
一、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基层人才培训、培养
一是采取“定点招生、定向培养、协议就业”方式,为基层定向培养全科医生、乡村医生,分期分批逐步解决各医疗机构人员短缺状况。2018—2019年,已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医学生106名。目前全州共有乡村医生247名,其中持执业助理以上资格108人,持有乡村医生资格证的139人。同时,要选择一批教学能力强的县、乡医疗机构作为乡村医生培训基地。
二是落实基层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加强基层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每年组织一批基层医疗机构骨干临床医师、全科医师、临床护士、乡村医生等技术人员到培训基地进修学习。同时依托对口援疆人才培养项目,每年选派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到湖北进修学习。
二、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优质资源下沉
一是加强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州党委、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博州党办发〔2018〕144号)文件,大力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2019年,全州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了全覆盖。针对基层技术人员短缺、服务能力不足问题,州卫生健康委制定出台了《自治州县级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博州卫发〔2019〕63号文件),将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作为晋升中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
二是认真组织实施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落实自治区补助资金36万元,抽调18位高年资卫生技术人员,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开展医疗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三、推行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
一是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稳定村医队伍。认真落实《关于助力脱贫攻坚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通知》(新卫基层卫生发〔2019〕1号文件),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保障乡村医生养老待遇,将乡村医生财政补助从提升到每月2400元。同时,按绩效考核结果及时兑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补助。鼓励乡村医生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二是推进落实绩效工资制度,提升乡级医疗机构发展活力。2020年3月份,州卫健委、人社局、财政局联合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工作的通知》(新卫政法发(2020)1号)文件,大力推进乡级医疗机构实施“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制度,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挥公益性、调动人员积极性,提升发展活力。目前全州已有4家乡镇卫生院实施了绩效工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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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张鸣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