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抽样方法
卫生洁具软管在流通领域抽样,在销售者的待销产品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随机数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卫生洁具软管产品的抽样数量见表1。
表1 抽样数量
序号 |
产品标准代号 |
产品名称 |
抽样数量 |
1 |
GB/T 23448-2019 |
卫生洁具软管 |
抽取样品6件,其中4件作为检验样品,另2件作为备用样品。 |
2.检验依据
检验项目、检验方法见表2。
表2 卫生洁具软管检验项目、检验方法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外观 |
GB/T 23448-2019 |
2 |
尺寸 |
GB/T 23448-2019 |
3 |
密封性 |
GB/T 23448-2019 |
4 |
耐压性 |
GB/T 23448-2019 |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23448-2019 《卫生洁具软管》
3.2 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1项或1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审核人:库尔班江·吐尔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