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外卖平台及入网餐饮单位经营行为,严厉查处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幽灵外卖”,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商家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问题线索;
入网餐饮提供者伪造、涂改、借用、冒用他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问题线索;
经营场所环境不卫生,食品处理加工区积油积垢,墙壁发霉脱落,未按规定配备病媒生物防治设施,食品随地乱放,食材未清洗直接加工等问题线索;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使用未经检验检疫、假冒伪劣或感官性状异常的肉类等问题线索。
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伪造健康证明等问题线索;其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相关问题线索。
三、举报途径
1.投诉举报电话:
热线电话举报:拨打12315热线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0909-2284030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909-2229558
阿拉山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909-6990010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09-5334625
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09-8226186
2.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http://www.12315.cn)进行举报。
3.信访举报地址:
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博乐市阿拉山口北路9号国投大厦二楼。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博乐市南城区前程路3号楼二楼。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精河县城镇滨河青城西侧经一路二楼。
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温泉县博格达尔镇孟克特南街6号楼二楼。
阿拉山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阿拉山口市友好路29号中心C区三楼。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
四、注意事项
1.提倡实名举报,以便后续核查。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相关信息,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被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违规事实的具体描述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3.举报人应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对征集到的线索,博州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主动提供违法违规相关信息,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3日
审核人:库尔班江·吐尔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