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型号规格、同一车混凝土拌合物,从出厂混凝土搅拌车抽取0.2 m3。
2检验依据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坍落度 |
GB/T 50080-2016 |
2 |
立体抗压强度 |
GB/T 50081-2019 |
3 |
表观密度 |
GB/T 50080-2016 |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14902-2012 预拌混凝土
GB/T 50107-2010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审核人:刘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