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做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的信息公示工作,推进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解决企业信息碎片化、分散化、区域化的问题,实现信息共享,形成企业全景多维画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19年4月30日—5月20日。
二、自查内容
认真梳理2016年以来的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进行全量归集,确保归集的各类涉企信息完整、准确。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目前暂用原单位名称进行涉企信息归集的公示工作。
三、工作要求
㈠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坚持“谁审批、谁录入”“谁办案、谁录入”的原则,实现“应归尽归”,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工作进度。
㈡各成员单位无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信息的单位需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报自治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市场监管局)。
㈢请各成员单位认真填写涉企信息归集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1)和2016年以来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查表(见附件2),及时总结自查工作。并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登记表和自查表(县市由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及自查总结一并报送自治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市场监管局)。自治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自查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博州XX(单位名称)涉企信息归集联络员登记表
2.2016年以来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统计表
自治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3日
联系人:王彩玲、张红荣
联系电话:15009095321、15999050888
邮箱地址:
附件1
博州XX(单位名称)涉企信息归集联络员登记表
工作单位 |
分管领导 |
联系方式 |
联络员姓名 |
联系电话 |
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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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6年以来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查表
内容年度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5月 |
合计 |
应公示的行政许可信息(条)(包括开业、变更、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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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条)(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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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示的行政许可信息(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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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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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公章): 分管领导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