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

2021年04月23日 12:26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及责任科室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四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责任科室:法规科);

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责任科室: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管科);

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责任科室:标准化科);

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责任科室:计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

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责任科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责任科室: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食品药品安全稽查支队);

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等与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责任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

⒏《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卫生监督、保健食品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责任科室: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责任科室:知识产权促进科);

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

⒒《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等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直销监督管理与打击传销方面的法律法规。(责任科室: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⒓《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责任科室:信用与广告监督管理科);

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责任科室:网络交易监管科)。

二、重点普法对象

⒈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及全体干部职工。

⒉市场监管服务对象。

⒊社会大众。

三、重点任务推进落实计划

⒈加强博州市场监管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宪法法律专题培训,提高各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深入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内容,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年内,举办2期党组中心组法治讲座,并扩大到局机关全体人员。局机关每月不少于2次法律法规学习。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法规科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前

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检验检测人员法治教育。将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市场监督管理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作为新入职人员培训、晋级晋职培训和在职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结合周三或周五党支部学习时间,抓好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抓好党纪党规学习,切实增强学习实效。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人事科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前

⒊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市场监管业务典型案例的搜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逐步建成高质量的案例库。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在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过程中有针对性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责任科室: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管科、计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食品药品安全稽查支队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前

⒋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法律宣传。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宣传日、“5·20”计量日、6月“安全生产月”、9月“质量月”等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动、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

责任科室:法规科、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管科、知识产权促进科、计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前

5.发挥全国12315平台作用,面向社会做好消费投诉举报、矛盾纠纷化解和消费维权等服务。

责任科室: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管科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前

6.利用“周一升国旗”、农牧民夜校等载体,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法治教育。组织开展法治宣讲不少于10次,干部职工开展对基层群众宣讲工作不少于4次。

责任科室:人事科、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前

7.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自治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宣传。

责任科室:法规科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前

8.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

责任科室:法规科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前

9.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行政服务场所和窗口、楼道、LED屏、广场等公共空间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发动全局干部职工创作具有正能量、有感染力的微电影、微视频等优秀法治文化作品。

责任科室:办公室、法规科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前

                                    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0日

审核人:吴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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