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统计局,局各科室、中心:
《博州统计局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第5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博州统计局
2023年3月10日
博州统计局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各种要求,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博州统计局根据国家统计局印发《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及自治区统计局安排部署,并结合博州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㈠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㈡总体目标。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多方协同、多措并举,坚持从严从实、上下联动,严肃查处造假问题,推动严格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坚决刹住统计造假屡禁难绝歪风,加快推动形成统计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政治生态,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任务
㈠执法检查范围。辖区内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领域投资专业、房地产专业、建筑业、服务业、能源、劳动工资、社会科技等纳入国家联网直报平台调查单位。
㈡重点指标、重点领域执法检查。采取“双随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数据质量核查等方式进行。涵盖全州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资源统计、企业研发等专业(重点指标详见附件3),聚焦增速排名靠前或数据修改变动频繁的企业及今年以来数据波动异常的领域。
检查内容还包括:一是战略新兴产业工业总产值,特别是其占比上升幅度明显偏高的;二是投资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本年完成投资指标及其支撑材料的真实性;三是商贸企业中限额以上个体经营户的商品销售额和营业额指标数据;四是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非重点行业变更企业的营业收入数据及其行业划分;五是一套表企业和9个纳入核算行业的非一套表单位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六是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本年开展执法检查3次。
㈠ 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2次。按照年初既定计划,一是于4月30日前联合州工信局按照10%的比例对全州规上工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二是于8月31日前联合州发改委、州商务局按照5%的比例对全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并将执法检查结果在企业信用平台予以公示。
㈡重点执法检查1次。时间安排在5月份。结合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联合各县市统计局对相关专业领域以及统计造假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执法检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在全州“一套表”单位和非一套表劳动工资抽样单位中抽取,其中上年年度及本年月度入规企业实现全覆盖执法检查。
㈢根据工作要求,需合理安排“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进度。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核查以及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期间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依法回避。
四、工作要求
㈠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州统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州、县(市)联合的统计执法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牵头、法制人员组织实施、相关专业协调配合”的统计执法检查机制,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㈡规范统计执法行为。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实施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执法人员在检查、办案过程中务必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受被检查单位的财物和接受宴请等;要严守涉企检查和重大案件报告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检查和重复检查。
㈢加强协调配合。州(县市)统计局法规专业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统计执法前期准备工作。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统计局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供统计执法检查必要的工作条件,报告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各种统计报表,协助检查人员做好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抵制检查,并按照检查内容准备好各类相关资料,确定具体检查时间。
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切实履行整治统计环境的政治责任和依法治统的主体责任,对检查中重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行政指导仍不改正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立案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附件:1.
博州统计系统执法领导小组.wps
2
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wps
审核人:石代林
抄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博州统计局 2023年3月10日印发